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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002.gif (4504 bytes)個人急難救助

 
         

財團法人台北市新光吳火獅先生救難急救基金會

社會救助辦法

一、主旨

為協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,在其度過危機的過程中,減輕其經濟壓力與負擔,本會提供遭受緊急危難之家庭及個人經濟上的支持,特定此辦法。

二、急難救助對象

個案因本人或家庭遭受天災或意外等緊急為難事件,造成家庭之生活困難,需要經濟支持者。

三、救助原則

1.為將補助款做有效的運用,僅接受具有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之社福機構轉介之案件

2.於每年年度計劃中編列固定預算,贊助總金額以不超過預算額度為原則。

3.單次救助金額以二萬元為限。

4.本項補助以分散為原則,同一機構每年核定補助以不超過五個案件為原則;同一案核定補助不超過一次為原則。

 四、轉介方式

1.須附資料:

社工轉介表、戶籍謄本、各項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如: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手冊等),其他依案情而須另附之資料。

2.方式:

j郵寄:將轉介表及資料郵寄至

    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13樓

    財團法人台北市新光吳火獅先生救難急救基金會 

k傳真:將轉介表及資料傳真至 (02)27471202

le-mail:先將轉介表e-mailskwf3@skwf.org.tw,再郵寄或傳真其他資料。

3.承辦人:黃佳倩 社工員       電話:(02)27690515 20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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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 財團法人台北市新光吳氏基金會

財團法人台北市新光吳火獅先生救難急救基金會

電話: (02)2769─0515
傳真: (02)2747─1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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